蓬莱化工产业园是烟台市6个省级化工园区之一,2011年底开工建设,规划面积5.29平方公里,先后投入资金3.5亿元完善园区路网、水电、蒸汽、排污、危废处理、弱电管网、特勤消防站、应急指挥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,在高端化工、新材料领域集约引进一批成长性好、科技含量高、创新能力强的项目,成功实现了化工产业由粗放增长向链条发展、由分散经营向园区集聚、由低端扩容向高端增效的转型升级。蓬莱化工产业园现有化工生产企业9家,总投资54.9亿元;在建项目6个,总投资22.3亿元;储备项目15个,总投资83.6亿元,2019年园区实现利税5.2亿元,连续5年实现翻番。
按照“规范管理、转型升级、横向耦合、纵向延伸”的发展思路,明确发展方向,提升落户门槛,细化内部分区,全力加快园区跨越发展,力争3-5年内建设成为年产值500亿元、利税100亿元的省内一流绿色化工示范基地。

蓬莱化工产业园 地 址:烟台市蓬莱区北沟镇228国道以北 面 积:5.29平方公里 联 系 人:薛娜 联 系 电 话:0535-5912457
落户优惠政策:落户项目享受《蓬莱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(试行)》(蓬发[2020]7号)、《蓬莱市“飞地经济”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蓬办发〔2020〕10号)、《关于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21条措施》(蓬发[2020]4号)、《蓬莱市“仙境英才”引进计划实施办法(试行)》((蓬办发〔2016〕14号))等有关招商引资政策优惠;特别重大项目实行“一事一议”制度。
1、项目方提供项目简介文字材料到产业园管理办公室,简介需包括产品、工艺优势等;
2、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;
3、项目评审通过后项目方根据项目情况进行选址;
4、项目方与蓬莱市政府签订投资协议;
5、项目方准备可行性研究报告、环境评价报告、安全评价报告等材料,并报有关部门审批;
6、审批通过后项目方开工建设;
7、建设完成后有关部门进行验收;
8、验收通过后方可投产。
2、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;
3、项目评审通过后项目方根据项目情况进行选址;
4、项目方与蓬莱市政府签订投资协议;
5、项目方准备可行性研究报告、环境评价报告、安全评价报告等材料,并报有关部门审批;
6、审批通过后项目方开工建设;
7、建设完成后有关部门进行验收;
8、验收通过后方可投产。